伪造公司盈利财务报表和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的罗某某,日前被开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罗某某,原系长沙市某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13年,罗某某为了达到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公司处于亏损的状况下,于2013年3月5日蓄意伪造了一份所在公司2012年度盈利1974912.80元,年末余额8733035.11元的虚假《财务报表》。
同年4月22日,罗某某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同长沙市另一家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382万元的虚假《产品购销合同》。次日,罗某某用上述虚假的相关资料,取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的信任,骗取该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时间为1年。
今年4月23日,罗某某的贷款到期后无力归还银行本息,经银行多次催还,罗某某拒不归还银行贷款,造成该行经济损失300万元。7月28日,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骗取银行贷款违法,借款人需谨慎。欠债还钱乃天意,不归还终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