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次嫖娼发现失足女手戴金手镯,这次竟叫上老乡一起抢劫。2017年2月21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伙同老乡合谋抢劫
2016年6月的一个晚上,谭某和曾某(另案处理)来到长沙市某个路边租住屋寻找失足女燕子(化名)。两人跟着燕子进了房间后,曾某趁燕子不备,从床头柜上面拿了一条毛巾堵住她的嘴巴,谭某立即用剪刀剪断并抢走燕子手上的金镯子以及手机。之后,燕子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抢走之物价值为8500余元。
抢劫前准备充分
2016年7月19日,谭某被抓。原来谭某抢劫并不是临时起意。据谭某交待,他之前就和燕子发生过一次性交易。他记得燕子手上戴了一个金镯子,说话也不怎么好听,这次便约曾某来商量抢劫之事,曾某也同意了。事发当天,两人开车前往燕子的租住屋,到达之后,谭某特意从车上拿了把剪刀。
面对证据只能低头认罪
2016年12月28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2月21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剪刀是我车钥匙上的,我一直随身携带,所以当时就顺手拿出来用来剪断她的手镯。” “这是你当时遗留在现场的剪刀,红色把手,大约10公分长。这种剪刀你是怎么能扣在车钥匙上还随身携带的……”面对出示的物证剪刀的照片时,谭某低下了头:“剪刀是我特意从车上带下来便于剪断金手镯的。”2017年2月21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寄语:不务正业思念歪,暴力抢劫图钱财。如把法律当儿戏,身陷囹圄后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