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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冒充“国企”湖南负责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作者: 2019-05-17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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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喻某某。

  经查明,2014年,犯罪嫌疑人喻某某以虚假的某国企资料在长沙成立某国企湖南办事处,该办事处成立后又吸收了谢某、李某为股东,其中喻某某为办事处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谢某和李某为副主任,三人共谋对外假称已承包到了某机场整体搬迁及飞机修理厂项目的土石方工程。随后,谢某、李某委托戴某为该虚假工程项目负责人,戴某按谢某、李某吩咐对外假称该项目系经中华XX发展基金会、国防XX管理委员会协调承揽所得,先后与14名被害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共计102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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