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疫情防控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1月19日,唐某元一家四人自驾从长沙市至湖北黄冈市走访亲戚,并于1月23日从湖北返回长沙。之后,唐某元未向任何部门及疫情防控人员报告其有疫源地旅居史、未主动居家隔离,多次与他人密切接触,导致另外7人感染并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多人被封闭式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接到相关案件情况报告后,正在社区督导疫情防控的雨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贤兴第一时间赶往雨花区公安分局,详细了解案情及证据收集情况,与公安机关围绕案件定性、特殊时期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商讨,提出了针对性的侦查取证意见,并指派该院刑事检察一部办案骨干力量,对该案的下一步侦办工作提出详细意见,力争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
2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对唐某元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目前,唐某元正接受隔离治疗,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