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雨花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1月底,李某某因无力偿还高额赌债,见疫情防控期间口罩供不应求,便产生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想法。李某某将抖音号改名为“口罩批发商”,将网上下载口罩视频及图片发布于抖音号,对外谎称有口罩出售,并留下微信号,诱使他人与其联系。
夏某看到李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遂联系其购买口罩,在微信聊天过程中,李某某以收取口罩定金、货款为幌子,要夏某支付款项,并提供从赌博平台获取的支付宝二维码用于收款,分6次骗得共计人民币59000余元,并将骗得的款项用于在赌博平台赌博、购买高档手机、黄金项链等进行挥霍。2月6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某抓获。
2月18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雨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为名,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