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野生动物案件。
肖某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私自购买3700只野鸡环颈雉幼苗进行饲养,并以成鸡进行销售,至案发日已销售600多只,存栏900多只。
无相关证照的李某从广东引进鸵鸟幼苗进行人工驯养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共宰杀销售20余只,存栏60多只。
高坪镇村民郑某捕捉野生眼镜蛇售卖。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对上述3起案件侦破后,浏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围绕非法狩猎、非法经营的构罪标准、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确定取证方向,完善诉讼证据体系,为3起案件的进一步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