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
“相比以前在电视上的法制宣传,这次将庭审搬进学校模拟法庭的活动,更加贴近我们学生群体,让我们大学生对法律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希望以后多多开展这样的活动,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湖南商学院的夏同学兴奋地说道。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公开庭审进校园”活动,将段某某、袁某某贩卖毒品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湖南商学院模拟法庭的教室,以生动灵活的形式,为该校一百多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被告人袁某某是一名在校的大四学生,通过微信“搜附近的人”认识了段某某,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段某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让袁某某帮助其“送货”给吸毒人员,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法、理、情方面对被告人和在场学生进行了法庭教育。两被告人在公诉机关的证据面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合议庭决议,审判长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段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此次公开庭审,不仅让学生们近距离接触了一次庭审过程,同时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该校王同学感慨:“庭审现场让我们深刻地了解到了毒品的危害性,更加直观地了解涉毒犯罪的后果,作为一名还在象牙塔的大学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慎重择友,远离毒品。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