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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兰花,追回环卫工欠薪,守好百姓养老钱……

时间:2023-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知错就改 采兰人成了爱兰宣传员


“路边的野花不要乱采,山上的野兰更是不能采……”随着春节将近,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的村民章某和汪某在准备年货之余,总会抽出时间来到家附近的进山途中,向乡亲们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


湖源乡多山,山上多产野生春兰。2021年9月,春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虽然章某看到过当地媒体对春兰被列入保护植物名录的宣传报道,却一直没有放在心上。


2021年11月,章某来到湖源乡新绿村附近的神堂山,非法采挖了野生兰花29棵,并将它们种在自家院子内。2022年3月,汪某也到家附近的山上,非法采挖了野生兰花8棵,正准备移植在自家院子里观赏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不久,章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章某、汪某采挖的野生兰花均为春兰。案发后,这些被非法采挖的春兰均被相关部门复种在当地国有林场内。


2022年4月,公安机关以章某、汪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富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当地权威媒体已经对春兰被列入保护植物名录进行过宣传报道,而且章某、汪某对自己所采挖的植物系野生兰花均明知,已涉嫌犯罪。但综合二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手段、移栽数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节,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采挖几棵兰花也是犯罪?“此案发生后,社会反响较大,部分群众表示不太理解。”采访中,承办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对此,富阳区检察院于2022年7月14日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附近村民代表旁听,广泛听取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同年8月2日,结合公开听证会的意见,该院依法对章某、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对章某、汪某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法治宣传少、摸底调查少等问题,富阳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共同发布《杭州市富阳区关于保护野生兰花的告知书》,在辖区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宣传,增加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升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


“经过检察官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一定当好爱兰宣传员,帮助更多乡亲提升保护动植物的法律意识。”日前,在湖源乡某山的进山口处,记者见到了正在进行宣传的章某和汪某。


15名老年环卫工拿到了工资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为15名老年环卫工追回欠薪的支持起诉案,在当地引发了良好反响。


2018年以来,王某等15人受雇于某环卫公司,在德城区黄河涯镇辖区村庄从事环卫保洁工作。2021年5月,因劳务合同纠纷,王某等15人有部分工资未被支付,他们多次索要未果,于2022年11月向德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15名当事人均系年逾花甲的老年人,属于诉讼能力偏弱的群体。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权益,该院迅速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适用“支持起诉+N”工作机制,通过德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该院及时跟进法院诉讼过程,并派检察官全程参与该案诉前调解阶段的调解工作。


“由于双方心理预期差距较大,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我们及时转变思路,找准问题症结,分别与环卫公司代理人、环卫工代理律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该院的释法说理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5名老年环卫工足额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据悉,2022年5月,德城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应主动协助弱势群体联系司法局,申请法律帮助;及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督促法院加快办理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意见》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院调解、执行监督等多个维度建立“支持起诉+N”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2年,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2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7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家庭困难户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案后检察建议带动专项整治


近日,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看到,该院第一检察部的干警们正在认真对照案件细节和证据材料推敲论证,预判庭审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进行模拟应对,为即将开庭的刘某等17人养老诈骗案做好出庭准备。


刘某等17人养老诈骗案是赤峰市检察院2021年年末受理的大案之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据了解,刘某的女儿黄某自2016年起以代办养老保险、低保等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加入。后来,又有人陆续加入诈骗队伍。2021年1月,刘某母女二人认识了在赤峰市元宝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宋某,开始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经查,该案的被害人近800人,涉案金额达上亿元。


本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原则,赤峰市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切入点,组织干警对该市两级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以代办养老保险等为由实施的诈骗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有4起案件存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曾任社保机构职工或临时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保机构在养老保险办理及自身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2022年6月,赤峰市检察院向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人员管理力度、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等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赤峰市人社局迅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在全市系统内开展了警示教育,斩断了内部人员伸向养老金的“黑手”。2022年6月以来,赤峰市未再发生社保机构内部人员实施养老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