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湖南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9·06”陈强涉黑涉恶团伙犯罪专案宣判。主犯陈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罪犯被判处八个月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3月,浏阳市检察院将“9·06”陈强涉黑涉恶团伙犯罪专案25人移送至浏阳市法院提起公诉。经查明,陈强等人,聚敛钱财,称霸一方。自2000年以来,在大瑶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活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共计130多万元。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浏阳市检察院由检察长任主任检察官,公诉科、侦监科员额检察官共同组成办案组,实行涉黑案件“捕诉一体”的办案理念和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既不降格,也不人为拔高。